宋代:李光
再闻韶乐共欣然,太守推行诏墨鲜。山郡莫嫌娼女拙,嫁他蜑户已多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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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光
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李光的诗词>>
癸亥上元余谪藤江是时初开乐禁
曾见端门万炬灯,天街追逐少年行。如今老病惟贪睡,懒向州衙看乐棚。
仙游道士余岫云为从珠溪余隐士
宋代:虞集
茅冈地主古醇儒,乞我冈头作隐居。岭上閒云从管领,涧中流水听开除。
刀耕火种从兹始,雨笠风瓢便有馀。自古诗人多会合,浮丘毛氏不愁予。
华山东下有茅冈,云是毛公旧隐场。清露尚馀丹满臼,白云今许草为堂。
冬凭野烧开畬陇,春托山雷净石床。从此便为千载计,洞天先拜紫玄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