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:李希圣
幕府承平一梦过,重来衰疾对山河。中兴耆旧风流尽,晚岁功名驾驭多。
辈行同时皆显要,传闻故事有淆讹。吞吴志在身先死,呜咽江声恨未磨。
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,难免有误,仅供参考。
李希圣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李希圣的诗词>>
绍兴二十八年祀圜丘 望瘗用《
宋代:郊庙朝会歌辞
谓地盖厚,阴翕而成。社稷群望,皆地之灵。肆求厥类,与阴俱凝。
视瘗于坎,以终其勤。
赠别昊星渚同门
清代:方仁渊
阔别无端岁月更,入门一笑两忘情。君忧兰玉皤双鬓,我为烟霞误一生。
话到深宵杯再暖,感来旧事眼愈明。梅花无语勤留客,云水相违意自倾。
绍兴二十八年祀圜丘 昊天上帝
谒款坛陛,祗祀泰禋。丘圜自然,可格至神。桂尊登酌,嘉荐芳新。
靡福菲眇,敷佑下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