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词网

妇女之孝二十首 其十七 ①木兰

宋代林同

慎勿悲生女,均之有至情。
萦能赎父罪,兰亦替爷征。

词典释义

  (系统自动检索释义,仅供参考。)
至情

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,难免有误,仅供参考。

林同

(?—1276)宋福州福清人,字子真,号空斋处士。林公遇子。深于诗。以世泽授官,弃不仕。元兵至福州,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,招募义兵。元兵至城下,仝子遁,同啮指血书壁,誓守忠义,寻被执,不屈而死。有《孝诗》。林同的诗词>>

猜您喜欢

妇女之孝二十首 其十三 ①孔融

宋代林同

不忧身即死,惟恐死无知。
倘得从父母,宁非我所期。

夷狄之孝十首 其十 ①沙陀阿跌

宋代林同

三年不归寝,至性切于亲。
不信沙陀种,还生如此人。

夷狄之孝十首 其四 ①西羌东吾

宋代林同

循循祇自守,何独此羌然。
直以父在汉,忍将身犯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