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:王又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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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又曾
浙江秀水人,字受铭,号谷原。乾隆十九年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工诗,与同县钱载、朱沛然等号南郭五子。为诗力求不蹈袭前人,时称为秀水派。有《丁辛老屋集》。王又曾的诗词>>
题元遗山诗集后 其一
雨中集竹所赋春阴得烟字
经天姥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