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近现代初:陈毓瑞
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,难免有误,仅供参考。
陈毓瑞
字唯生,屡困场屋,大小试均不售,援例以府经历分发直隶,旋捐升知县。工于讯鞫。历充天津地方审判厅民庭庭长,检察厅检察长,江阴地方检察厅检察长。民国四年保免县知事试验审查合格,仍分省直隶。历任乐亭、阜平、丰润、宁、晋等县知事。廉干有为,勤恤民隐,年六十馀卒。著有读史管见、一斋格言、一斋年谱。陈毓瑞的诗词>>
偶成二绝 其二
偶成二绝 其一
思亲二首 其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