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十七
旧唐书
志·卷二十六
新唐书
证圣元年正月丁酉,雷。雷者阳声,出非其时,臣窃君柄之象。
长安四年五月丁亥,震雷,大风拔木,人有震死者。
延和元年六月,河南偃师县李材村有震电入民家,地震裂,阔丈余,长十五里, 深不可测,所裂处井厕相通,或冲冢墓,柩出平地无损。李,国姓也;震电,威刑 之象;地,阴类也。
永泰元年二月甲子夜,震霆。自是无雷,至六月甲申乃雷。
列传·卷一百七十一
明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