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........省,自康熙四十三年以前,未完地丁银二百十二万有奇,粮十万五千石有奇,悉行蠲免。
承平日久,户口渐繁,地不加增,民生有不给之虞,诏直省自五十年始,分三年轮免钱粮一周。三年中计免天下地丁粮赋三千八百馀万。五十六年,免直隶、安徽、江苏、浙江..........陕省官员以为收贮在官,即是官物,而胥吏司其出纳者,遂有勒买勒借之弊。今特晓示,镌石颁布,傥地方官有如前者,以挠扰国政、贻误民生治罪。”
乾隆四年,户部议准陕西巡抚张楷奏定社仓事例:一,社长三年更换;一,春借时酌留一半,以防秋歉;一,限每年.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