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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雄略

反经

..........上无苟且之心,群下思胶固之义。使其并贤居治,则功有厚薄;两愚相乱,则过有深浅。然则探八代之制,几可以一理贯,秦汉之典,殆可以一言蔽也。”)

  魏太祖武皇帝躬圣明之姿,兼神武之略,龙飞谯沛,凤翔兖豫,观五代之存亡,而不用其长策;睹前车之倾覆,而不改其辙迹。子弟王空虚之地,君不使之人。权均匹夫,势齐凡庶。内无深根不拔之固,外无盘石宗盟之助,非所以安社稷,为万世之业也。

  且今之州牧郡守,古之方伯诸侯,..........

志·卷十

隋书

..........簨虡,所以悬钟磬,横曰簨,饰以鳞属,植曰虡,饰以臝及羽属。簨加木板于 上,谓之业。殷人刻其上为崇牙,以挂悬。周人画缯为纻,戴之以璧,垂五采羽于 其下,树于簨虡之角。近代又加金博山于簨上,垂流苏,以合采羽。五代相因,同 用之。

  始开皇初定令,置《七部乐》:一曰《国伎》,二曰《清商伎》,三曰《高丽 伎》,四曰《天竺伎》,五曰《安国伎》,六曰《龟兹伎》,七曰《文康伎》。又 杂有疏勒、扶南、康国、百济、突厥、新罗..........

志·卷六

旧唐书

..........而七。”周制也。七者,太祖及文 王、武王之祧,与亲庙四也。太祖,后稷也。殷则六庙,契及汤与二昭二穆。夏则 五庙,无太祖,禹与二昭二穆而已。晋朝博士孙钦议云:“王者受命太祖及诸侯始 封之君,其已前神主,据已上数过五代即毁其庙,禘祫不复及也。禘祫所及者,谓 受命太祖之后,迭毁主升藏于二祧者也。虽百代,禘祫及之。”伏以献、懿二祖, 太祖以前亲尽之主也。拟三代以降之制,则禘祫不及矣。代祖神主,则太祖已下毁 庙之主,则《公羊传》..........

志·卷二十六

旧唐书

.......... 贺循撰,谢微注。

  《仪礼疏》五十卷 贾公彦撰。

  《丧服变除》一卷 郑玄撰。

  《丧服要纪》十卷 贺循撰,庾蔚之注。

  《丧服古今集记》三卷 王俭撰。

  《丧服五代行要记》十卷 王逡之志。

  《丧服经传义疏》四卷 沈文阿撰。

  《丧服发题》二卷 沈文阿撰。

  《丧服文句义》十卷 皇侃撰。

  《丧服天子诸侯图》二卷 谢慈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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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·卷五十二

旧唐书

..........,制许以史稿自随。中书令萧嵩监修国史, 奏取兢所撰《国史》,得六十五卷。累迁台、洪、饶、蕲四州刺史,加银青光禄大 夫,迁相州长垣县子。天宝初改官名,为鄴郡太守,入为恆王傅。

  兢尝以梁、陈、齐、周、隋五代史繁杂,乃别撰《梁》、《齐》、《周史》各 十卷、《陈史》五卷、《隋史》二十卷,又伤疏略。兢虽衰耗,犹希史职,而行步 伛偻,李林甫以其年老不用。天宝八年,卒于家,时年八十馀。兢卒后,其子进兢 所撰《唐史》八十..........

列传·卷二百六十八

清史稿

..........续文献通考、续通志、一统志、天球图诸书。所著有唐石经考异一卷,经典文字考异一卷,声类四卷,廿二史考异一百卷,唐书史臣表一卷,唐五代学士年表二卷,宋学士年表一卷,元史氏族表三卷,元史艺文志四卷,三史拾遗五卷,诸史拾遗五卷,通鉴注辨证三卷,四史朔闰考四卷,吴..........从邵。

  尤长於史,以生在浙东,习闻刘宗周、黄宗羲诸绪论,说明季事,往往出於正史之外。在史馆时,见永乐大典采薛居正五代史,乃薈萃编次,得十之八九,复采册府元龟、太平御览诸书,以补其缺。并参考通鉴长编诸史及宋人说部、碑碣,辨证条系,悉符原书一百..........

卷九

日知录

..........尔必周知。宜假铜墨,试其才理,待有所立,方议正名。”是权知者,不正之名也。至于普设知县,则起自宋初。《本朝事实》云:“五代任官,凡曹掾簿尉之龌龊无能,以至昏老不任驱策者,始注县令。故天下之邑,率皆不治。诛求刻剥,猥迹万状。至优诨之言,多以..........而不能有者,亦以藩镇之势重也。王应麟曰:“郡县削弱,则戎翟之祸烈矣。”

  《宋史》:刘平为延路副总管。上言:“五代之末,中国多事,惟制西戎为得之,中国未尝遣一骑一卒远屯塞上,但任土豪为众所服者,封以州邑,征赋所入,足以赡兵养士,由是无边..........

卷三十

日知录

..........,武帝以昼夜百刻分配十二辰,辰得八刻,仍有馀分,乃以昼夜为九十六刻,一辰有全刻八焉。是知每辰得八刻,仍有馀分者,古法也。《五代史·马重绩传》:“重绩言漏刻之法,以中星考民夜为一百刻,八刻六十分刻之二十为一时,时以四刻十分为工。此自古所用也,今失其传。..........以午正为时始,下侵未四刻十分而为午,由是昼夜昏晓皆失其正,请依古改正。从之。”《五代会要》:晋天福三年,司大监奏《漏刻经》云:“昼夜一百刻.分为十二时,每时有八刻三分之一,六十分为一刻,一时有八刻二十分。..........

卷七十四

通典

..........与五等公侯同。"有司奏:"陈留王、山阳公为二代之后,卫公备三恪之礼。易称'有不速之客三人来',此则以三为断,不及五代也。"

  东晋明帝太宁二年,诏曰:"三恪二王,代之所重;兴灭继绝,政之所先。禋祀不传,甚用伤悼。主者详议立..........'者,谓上同黄帝、尧、舜,下同殷、夏,为三恪也。"又按二王三恪,经无正文。崔灵恩据礼记陈武王之封,遂以为通存五代,窃恐未安。今据二代之后,即谓之二王;三代之后,即谓之三恪。且武王所封,盖以尧有则天之大,人莫能名;黄帝列序星辰..........

卷一百六十三

通典

..........墨罚之属千,劓罚之属千,剕罚之属五百,宫罚之属三百,大辟之罚其属二百,五刑之属三千。(多於初制五百章。)其后,又作九刑。(正刑五及流、赎、鞭、扑。)

  孔子曰:“大罪有五,而杀人为下。逆天地者,罪及五代;诬鬼神者,罪及四代;逆人伦者,罪及三代;乱教化者,罪及二代;手杀人者,罪止其身。”又曰:”析言破律,乱名改作,执左道以乱政者,杀;作淫声,造异服,设怪伎奇器以荡上心者,杀;行伪而固,言伪而辩,学非而博,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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